您在购买海外商品时,由于国家有关政策,需要您提供收货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具体政策如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147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根据以上规定,快件寄送个人物品入境时应提供收件人身份证影印件和其他通关所需文件给快递公司,由快递公司负责代为办理个人物品的通关手续,并完成派送工作。如因身份证信息问题,导致商品无法及时清关发货,敬请谅解。
您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查询相关规定
或致电海关查询:12360